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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書室

常見問答

法規相關 內部控制相關 其他

 

法規相關

Q1.何時可向秘書室進行法規提案?
Ans:法規委員會議原則上一個月召開一次,提案單位隨時皆可向秘書室提案,秘書室法規承辦人將把提案排入最近一次的法規會議程,但若提案單位未於公告截止時間前繳交提案資料,本室將另行排入下一次會議審議。例如:本學期第1次法規會提案資料繳交截止日為2/21,XX單位卻於2/25繳交,本室將把該單位提案排入第2次法規會審議。

 

Q2.校內法規新增、修正、廢止程序為何?
Ans:由提案單位檢附提案資料上簽,並向秘書室法規承辦人提案後,經提案說明會議校長核准後,法規承辦人將排入最近一次之法規會議程,並請提案單位到會說明修正內容,法規會修正通過後,再由提案單位向所屬層級會議(例如:教務會議、行政會議、校務會議)提案。

會議審議通過後,行政會議、校務會議通過修正之法規將由秘書室統一簽請校長核定發布;但經各處務(中心)會議通過,或需經主管機關核定、備查之法案,則由提案單位自行簽陳校長核定發布生效,並通知秘書室更新法規彙編。

 

Q3.提案單位提案前需檢附那些資料?
Ans:先自『檔案下載』下載法規會「提案單」、「條文修正對照表」,並依格式撰寫後,繳交上述資料核章紙本及原辦法條文內容乙份至秘書室法規承辦人。

 

Q4.提案簽呈須設定哪些流程關卡?

Ans:提案簽呈設定流程關卡如下:提案單位→(會辦單位)→法務室→秘書室法規承辦人→副校長→校長

簽呈核定後,請提案單位依Q3說明繳交資料,才算完成整個提案程序。另須注意的是,法規提案內容若有涉及其他單位的業務職掌,請於提案前與該單位妥善研議,並於簽呈加會該單位,避免降低提案審議效率,以及後續依法實施之窒礙困難。

 

Q5.法規會會議流程為何?
Ans:秘書室於開會前,會將當次會議議程寄給與會代表或單位,請各提案單位自行攜帶提案資料與會,會議中將請提案單位說明提案內容,法規會委員將針對修正內容給予建議,會後提案單位再逕依委員意見修正內容。

 

Q6.法規提案所屬層級會議(例如:教務會議、行政會議、校務會議)決議通過後,從何時開始生效?
Ans:修正通過之法規應經校長簽准發布後才開始生效。

 

Q7.部分須呈報教育部核備之法規,若有針對教育部函覆意見進行法規修正,可否逕行修正後由秘書室發布即可?
Ans:否,經校內程序修正通過之法規,報教育部核備若須再行修正,應修正後重新進入法規修正程序,待所屬層級會議通過後,再次呈報教育部核備。

 

內部控制相關

Q1.何謂「內部控制制度」?
Ans:內部控制制度係一種管理過程,用以合理達成資訊之可靠性與完整性,政策、計畫、程序、法令及規章之遵循,資產之保全,資源之經濟及有效使用,營運或專案計畫目標之達成。該項制度係由機關內部各單位設計、建置,並由機關所有員工共同遵循。

 

Q2.內部控制制度的組成要素有哪些?
Ans:COSO (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)指出內部控制包括五個相互有關聯的組成要素:
(一)控制環境:組織文化、內控認知(內部控制為所有人員責任並非稽核人員專屬工作)
(二)風險評估:辨認、分析與管理風險
(三)控制活動:政策、規章制度
(四)資訊與溝通:業務、財務資訊揭露與傳達
(五)監督:相關主管或稽核人員之內部稽核

 

Q3.內部控制是否僅限於會計和財務工作方面?
Ans:否,內部控制範圍涵蓋整個學校所有單位並觸及組織之一切作業等,而非侷限於會計和財務相關。

 

Q4.內部控制是否為內部稽核?
Ans:否,內部稽核包含事前稽核及事後複核,著重在收支之控制,憑證、帳表之複核及工作績效之查核,範圍則及於計畫、預算之執行與控制、現金及其他財務處理程序及成本之稽核等;而內部控制範圍較廣,它係一種管理過程,用以合理達成資訊之可靠性與完整性,政策、計畫、程序、法令及規章之遵循,資產之保全,資源之經濟及有效使用,營運或專案計畫目標之達成,而非僅只內部稽核。故內部稽核係協助內控發揮功能之重要機制之一。

 

Q5.哪些文件應納入內部控制制度?
Ans:各單位之作業流程、作業程序應隨業務法規修正而適度調整,本校內控稽核委員會於每學年度彙整各單位「作業流程圖」、「作業程序」及「相關作業表單」成『內部控制制度手冊』,以利每學年度稽核檢討報告。

 

Q6.該如何修正現有的內部控制制度?
Ans:各單位作業表單已於2013年10月加入編碼與版次,若單位之「作業流程圖」、「作業程序」及「相關作業表單」有新增、修正、刪除之需求,應於本網站『檔案下載』下載申請表,經單位主管核章,送至內控稽核委員會業務承辦人彙整,統一向校長陳核通過後修正。

 

其他